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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公司


泰国之经济发展政策方向,泰国自遭逢金融危机后,体认到建立工业基础之重要性,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使符合其未来经济发展之需。我商未来在泰国投资较具发展及竞争力之产业,系食品加工及相关包装业、汽车零配件业、电子零配件业、信息软件业,亦可考虑前述投资泰国所鼓励之制造业及服务业。泰国国家经济社会委员会提出「愿景2020」方案,列为国家长期发展之战略目标,拟改变以往以密集低廉的劳动力吸引外国投资的经济成长路线,盼于2020年时完成以「技术革新」因应国际环境的变化潮流,调整产业结构,为食品业、医疗器材、机械业、汽车业、旅游业、纺织业及橡胶业等产业提供潜在庞大商机,对有意进军泰国市场的投资人,是一大利多。另外,泰国在目前创意经济主要包含的文化遗产与美食、艺术与表演艺术、音乐与数字内容、及设计等4大产业配合加强推动创意产业的投资。地理环境位于中南半岛中心地带,东南接连柬埔寨,南接马来西亚,西邻缅甸,东北与北部与寮国接壤,南临暹罗湾,国土面积513,120平方公里,气候亚热带气候,终年常热。

1. 首都及重要城市曼谷、清迈、清菜、合艾等。

2. 产值最高前五大产业汽车业、计算机电子业、珠宝首饰业、橡胶业、塑料化工业。

3. 主要出口产品自动数据处理机暨零配件、集成电路、橡胶、稻米、汽机车暨零组件、贵重金属制品、空调类机具、宝石及珠宝、水产及肉类制品、石化产品、机动车辆、成衣等。

4.主要进口产品原油及其制品、集成电路、黄金、钢铁制品、计算机类零组件、鱼类产品、电机设备暨零组件、金刚石、印刷电路、金属制品、塑料制品。

一、泰国基本公司法规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Public Limited Company Act

1.   在泰国成立公司─在泰国有三种类型的公司组织:独资公司、合作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外国投资者中最常见的是私人有限公司。
A. 公共有限公司:最少有15个发起人。
B.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有7个发起人和7个股东。
C.代表处:从事有限的“非贸易”行为,如为总部提供资源货物或在泰国的服务,或者检查和控制公司销往泰国的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可建立跨国公司的地区办事处,按照总部的指示协助和直接负责这一地区的分支运作,但不能有营业的收入,无权与泰国的个人和合法实体洽谈生意。申请建立代表处或地区办事处需向商业注册处递交申请表。
D. 有限合作公司:
(1)伙伴所负的责任是有限的,他们各自承担伙伴关系的一部分。
(2)各伙伴之间互相连接和无限制的承担所有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注册。

2.   有限公司要求最少7个发起者,必须起草一份联合备忘录,组织一个法定的会议,向商业部商业发展厅(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注册公司及向财政部税收厅(Revenue Department, Ministry of Finance )申请公司税卡及税号(Companys Tax ID Card /No. )

3.   必须遵从有关的民事和商业的会计程序,每年需要做一份资金平衡表,上交商业注册部和税务局,另外要求公司缴纳固定员工的薪金收入税。工业部负责实施工厂法,管理工厂的建立及运作,生产安全和污染控制等。某些情况下,工厂不需要申请许可证,有些工厂只需开工前通知有关部门,有些工厂需要在开工前办理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5年,期满可续延。

4.   泰国承认的三类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专利法保护发明,产品设计及医药产品;版权法保护文学艺术作品,所有未经作者同意的翻版和出版行为均被视为违法行为。

5.   公司注册流程
(1)起草联合备忘录:准备一份备忘录,幷递交给商业部的公司注册处。备忘录应包括公司的名称地址,营业范围和总资本。资本方面应包括股本数和每股的价格。另外,需有发起人不少于七人的详细资料和所持的股份数。无最低资金额的要求,资金的数量按企业的发展而定。每100000 注册资金缴交手续费50铢。最低手续费费是500;最高手续费是25000铢。
(2)召集法定的会议:一旦股东结构已确立,需召集一个法定的会议。最少25%的股份需到位。
(3)注册:在召集完法定会议的3个月内,负责人必须递交成立公司的申请。公司注册费每100000BAHT的注册资金缴交500BAHT
(4)税收登记:公司应缴纳收入税,需在公司成立60天内或公司开业时到税收部领取公司收入税识别卡和号码。

6.   最低资本额:属于外商法规定之许可经营之行业,外资股权若超过51%,最低资本额为平均3年每年营运费用25%或不低于300万泰铢;不属于外商法规范之行业,最低资本额至少200万泰铢;若要雇用外国员工,另有其他最低资本额规定。

7.   有至少1名员工,必须向社保局(Social Security Office)申请注册员工账户(Employer Account)

8.   外国人职业法(Alien Occupation Law),规定所有在泰国工作的外国人都必须首先取得工作许可证,若获投资促进委员会批准的项目,其外籍雇员可在30天内办理申请,并允许其在办理工作证期间工作。

二、 泰国与外商投资有关之主要法令为:

  1.   外国人商业法(Foreign Business Act

2.  民商统一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与公司形态、组织与申请登  记有关)。

3.  外侨职业管制条例(对外籍人士申请工作许可规定)。

4.  工厂登记法(Factory Act)(取得工厂执照、建厂或扩厂)。

5  劳工保护法(Labor Protection Act)(雇用员工规定)。

6.  财产法(取得财产依据)。

7.  投资促进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与投资奖励有关)。

8.  税法(Revenue Code)(管理各项税收依据)。

 9.  社会福利法(Social Security Act)。

三、 泰国公司基础税制:

1.  企业所得税:依泰国公司法组织设立之公司,对其源于泰国境内和境外之所  得(纯益额)课税,税级如下
(1)一般公司-注册资本5万泰铢以上: 20%
(2)小型公司-注册资本5万泰铢以下
    a.净利15万~1百万泰铢:15%
    b.净利1百万~3百万泰铢:20%

2.   个人所得税(泰铢):

級距稅率
0 - 150,0000%
150,001 - 500,00010%
500,001 - 1,000,00020%
1,000,001 - 4,000,00030%
4,000,001以上37%

3.  出售各类商品和服务,税率7%

4.  关税:依海关税则从量或从价征税。

5.  印花税:

6.  股利所得税:税率10%。

7.  银行利息扣缴税

   A. For individuals      15%

   B. For companies        1%

   C. For foundations      10%

8.   货物税

9.  泰国签有双边租税协议之国家/地区:共计55个国家Armenia, Australia, Austria, Bahrein, Bangladesh, Belgium, Bulgaria, Canada, China, Cyprus, Czech Republic, Denmark, Finland, France, Germany, Hong Kong, Hungary, India, Indonesia, Israel, Italy, Japan, Korea, Kuwait, Laos, Luxembourg, Malaysia, Mauritius, Myanmar, Nepal, the Netherlands, New Zealand, Norway, Pakistan, the Philippines, Poland, Romania, Russian, Seychelles, Singapore, South Africa, Spain, Sri Lanka, Sweden, Switzerland, Turkey, Ukraine, United Arab Emirates,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United States, Uzbekistan and 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