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公司 Thailand
泰國之經濟發展政策方向,泰國自遭逢金融危機後,體認到建立工業基礎之重要性,鼓 勵發展中小企業,使符合其未來經濟發展之需。我商未來在泰國投資較具發展及競爭力之產業,係食品加工及相關包裝業、汽車零配件業、電子零配件業、資訊軟體業,亦可考慮前述投資泰國所鼓勵之製造業及服務業。泰國國家經濟社會委員會提出「願景2020」方案,列為國家長期發展之戰略目標,擬改變以往以密集低廉的勞動力吸引外國投資的經濟成長路線,盼於2020年時完成以「技術革新」因應國際環境的變化潮流,調整產業結構,為食品業、醫療器材、機械業、汽車業、旅遊業、紡織業及橡膠業等產業提供潛在龐大商機,對有意進軍泰國市場的投資人,是一大利多。另外,泰國在目前創意經濟主要包含的文化遺產與美食、藝術與表演藝術、音樂與數位內容、及設計等4大產業配合加強推動創意產業的投資。
地理環境位於中南半島中心地帶,東南接連柬埔寨,南接馬來西亞,西鄰緬甸,東北與北部與寮國接壤,南臨暹羅灣,國土面積513,120平方公里,氣候亞熱帶氣候,終年常熱。
1. 首都及重要城市曼谷、清邁、清萊、合艾等。
2. 產值最高前五大產業汽車業、電腦電子業、珠寶首飾業、橡膠業、塑膠化工業。
3. 主要出口產品自動資料處理機暨零配件、積體電路、橡膠、稻米、汽機車暨零組件、貴重金屬製品、空調類機具、寶石及珠寶、水產及肉類製品、石化產品、機動車輛、成衣等。
4.主要進口產品原油及其製品、積體電路、黃金、鋼鐵製品、電腦類零組件、魚類產品、電機設備暨零組件、金剛石、印刷電路、金屬製品、塑膠製品。
優良的基礎設施
近幾年來, 泰國之所以能成功吸引大量外國投資企業來此投資, 其原因不僅包括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BOI) 頒佈的投資優惠政策, 還包括一流的基礎設施建設, 這與泰國政府多年來採取的一系列清晰高效的政策密不可分。 為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及發揮其作為 東盟經濟共同體((AEC)樞紐國家的作用,泰國政 府將繼續改善及建設許多新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其中,從曼谷總體運輸系統,港口擴建運營,公路鐵路工程中可以看到,泰國現代化基 礎設施正處於飛速發展的過程中。除此之外, 在2013年至2020年水資源管理和基礎設施建設專案,政府投資超過800億美元;主要發展的 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包括:升級全國鐵路系統, 發展高速鐵路網,改善道路網路,擴大曼谷公共交通運輸系統,構造新城際高速公路,拓寬現有道路,爭取實現修復200條以上公路等相關項目。 大力發展交通設施專案和多模式聯運設 施專案,以便更好地支持與東盟經濟共同體 (AEC)次區域之間的互聯互通。
工業園區
泰國共有大約60個工業園區,由泰國工業區管理局(IEAT)負責開發與管理。 目前, 在15個府的48個工業園區當中, 有11個由泰國工業區管理局直接經營,37個由泰國工業區管理局與私營企業合作經營;
泰國投資促進委員會 (BOl)的優惠政策
泰國投資促進妥員會發佈了一系列對外來投資的優惠政策,如下:
非稅收方面優惠政策:
- 外國企業可擁有土地所有權
- 允許引進外國專家與技術人員
- 根據工廠所在地及行業類別,最高可獲免8 年企業所得稅
- 減免機器及原材料進口關稅
- 第三區的額外優惠政策:
- 所得稅免稅其滿後,可再享受5年減半優
- 公用事業成本費可雙倍扣除,為期10年
- 基礎設施建設費及安裝費從淨利潤中扣 除
稅收方面優惠政策:
- 根據工廠所在地及行業類別,最高可獲免8 年企業所得稅
- 減免機器及原材料進口關稅
- 第三區的額外優惠政策:
- 所得稅免稅其滿後,可再享受5年減半優
- 公用事業成本費可雙倍扣除,為期10年
- 基礎設施建設費及安裝費從淨利潤中扣 除
一、泰國基本公司法規(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 Public Limited Company Act)
1. 在泰國成立公司─在泰國有三種類型的公司組織:獨資公司、合作公司和有限公司。在外國投資者中最常見的是私人有限公司。
A. 公共有限公司:最少有15個發起人。
B. 私人有限公司:至少有7個發起人和7個股東。
C.代表處:從事有限的“非貿易”行為,如為總部提供資源貨物或在泰國的服務,或者檢查和控制公司銷往泰國的貨物的數量和品質。可建立跨國公司的地區辦事處,按照總部的指示協助和直接負責這一地區的分支運作,但不能有營業的收入,無權與泰國的個人和合法實體洽談生意。申請建立代表處或地區辦事處需向商業註冊處遞交申請表。
D. 有限合作公司:
(1)夥伴所負的責任是有限的,他們各自承擔夥伴關係的一部分。
(2)各夥伴之間互相連接和無限制的承擔所有的義務。有限責任公司必須註冊。
2. 有限公司要求最少7個發起者,必須起草一份聯合備忘錄,組織一個法定的會議,向商業部商業發展廳(Departmen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註冊公司及向財政部稅收廳(Revenue Department, Ministry of Finance )申請公司稅卡及稅號(Company’s Tax ID Card /No. )。
3. 必須遵從有關的民事和商業的會計程式,每年需要做一份資金平衡表,上交商業註冊部和稅務局,另外要求公司繳納固定員工的薪金收入稅。工業部負責實施工廠法,管理工廠的建立及運作,生產安全和污染控制等。某些情況下,工廠不需要申請許可證,有些工廠只需開工前通知有關部門,有些工廠需要在開工前辦理許可證。許可證有效期5年,期滿可續延。
4. 泰國承認的三類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版權。專利法保護發明,產品設計及醫藥產品;版權法保護文學藝術作品,所有未經作者同意的翻版和出版行為均被視為違法行為。
5. 公司註冊流程
(1)起草聯合備忘錄:準備一份備忘錄,幷遞交給商業部的公司註冊處。備忘錄應包括公司的名稱地址,營業範圍和總資本。資本方面應包括股本數和每股的價格。 另外,需有發起人不少於七人的詳細資料和所持的股份數。 無最低資金額的要求,資金的數量按企業的發展而定。每100,000 銖 註冊資金繳交手續費50銖。最低手續費費是500銖;最高手續費是25,000銖。
(2)召集法定的會議:一旦股東結構已確立,需召集一個法定的會議。最少25%的股份需到位。
(3)註冊:在召集完法定會議的3個月內,負責人必須遞交成立公司的申請。公司註冊費每100,000BAHT的註冊資金繳交500BAHT。
(4)稅收登記:公司應繳納收入稅,需在公司成立60天內或公司開業時到稅收部領取公司收入稅識別卡和號碼。
6. 最低資本額:屬於外商法規定之許可經營之行業,外資股權若超過51%,最低資本額為平均3年每年營運費用25%或不低於300萬泰銖;不屬於外商法規範之行業,最低資本額至少200萬泰銖;若要僱用外國員工,另有其他最低資本額規定。
7. 有至少1名員工,必須向社保局(Social Security Office)申請註冊員工帳戶(Employer Account)。
8. 外國人職業法(Alien Occupation Law),規定所有在泰國工作的外國人都必須首先取得工作許可證,若獲投資促進委員會批准的項目,其外籍雇員可在30天內辦理申請,並允許其在辦理工作證期間工作。
二、 泰國與外商投資有關之主要法令為:
1. 外國人商業法(Foreign Business Act)
2. 民商統一法(Civil and Commercial Code)(與公司形態、組織與申請登 記有關)。
3. 外僑職業管制條例(對外籍人士申請工作許可規定)。
4. 工廠登記法(Factory Act)(取得工廠執照、建廠或擴廠)。
5 勞工保護法(Labor Protection Act)(僱用員工規定)。
6. 財產法(取得財產依據)。
7. 投資促進法(Investment Promotion Act)(與投資獎勵有關)。
8. 稅法(Revenue Code)(管理各項稅收依據)。
9. 社會福利法(Social Security Act)。
三、 泰國公司基礎稅制:
1. 企業所得稅:依泰國公司法組織設立之公司,對其源於泰國境內和境外之所 得(純益額)課稅,稅級如下
(1)一般公司-註冊資本5萬泰銖以上: 20%
(2)小型公司-註冊資本5萬泰銖以下
a.淨利15萬~1百萬泰銖:15%
b.淨利1百萬~3百萬泰銖:20%
2. 個人所得稅(泰銖):
級距 | 稅率 |
0 - 150,000 | 0% |
150,001 - 500,000 | 10% |
500,001 - 1,000,000 | 20% |
1,000,001 - 4,000,000 | 30% |
4,000,001以上 | 37% |
3. 出售各類商品和服務,稅率7%。
4. 關稅:依海關稅則從量或從價徵稅。
5. 印花稅:
6. 股利所得稅:稅率10%。
7. 銀行利息扣繳稅
A. For individuals 15%
B. For companies 1%
C. For foundations 10%
8. 貨物稅
9. 泰國簽有雙邊租稅協定之國家/地區:共計55個國家Armenia, Australia, Austria, Bahrein, Bangladesh, Belgium, Bulgaria, Canada, China, Cyprus, Czech Republic, Denmark, Finland, France, Germany, Hong Kong, Hungary, India, Indonesia, Israel, Italy, Japan, Korea, Kuwait, Laos, Luxembourg, Malaysia, Mauritius, Myanmar, Nepal, the Netherlands, New Zealand, Norway, Pakistan, the Philippines, Poland, Romania, Russian, Seychelles, Singapore, South Africa, Spain, Sri Lanka, Sweden, Switzerland, Turkey, Ukraine, United Arab Emirates, United Kingdom of Great Britain and Northern Ireland, United States, Uzbekistan and Vietn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