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shall Islands
馬紹爾群島
公司介紹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為一個獨立國家,位於中太平洋,大約在關島及夏威夷中間,擁有七十五萬平方英里的熱帶太平洋海域。馬紹爾群島有兩排互相平行、長達八百項裡及相隔一百二十四英里的珊瑚島礁和珊瑚群島,總共飲食一千四百二十五個大小島嶼。可進行貿易、合併、收購、資產保護、上市集資及一切合法商業活動。
馬紹爾的優勢
1、以普通法為依據,緊貼市場脈搏,深受外商歡迎
2、公司無需申報受益者、無需申報年利潤及財務狀況
3、公司無須呈遞周年報表或經審計帳目,亦無須召開周年大會
4、公司稅收:海外收入勿需繳稅,不受外匯規定管制
5、公司財產保護:最大限度地財產保護,方便的資金調度
6、公司保密度:股東和董事的詳細資料不可公開查閱
7、公司靈活度:馬紹爾公司的名稱可以加中文名
公司註冊的基本要求
1、公司構成:只有一個申請者即可成立公司,名稱可以"有限公司結尾", 如: LIMITED、CORPORATION、INCORPORATED 或它們的縮寫,如:LTD、CORP 或 INC.等公司。
2、註冊資金:標準資金為美元 50,000 元,無需驗資。
3、公司董事:一個或多個董事,可以是法人實體或任何國籍的自然人。
4、公司董事會秘書:委認秘書雖不是強制的,但馬紹爾政府建議這樣做。
5、公司董事會議:董事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會議,或通過代理參加這樣的會議。
6、公司印鑒:必須有自己的印鑒,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註冊署。
7、公司稅收:免除任何在本島以外從事的經營活動及商業活動的稅收。
公司註冊的相關規定
1、新取名註冊成立的公司(查名可即時),需時約 7-10 個工作日。
2、公司註冊名稱不能出現"信託公司"“證券”或"銀行"或其它被認為意思相似的詞。
3、至少一位董事/股東,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影印本。
4、該國政府規定:註冊資本超過五萬美元或是 500 股,則需繳納政府規定的額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