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 Kong
香港
公司資訊
香港位於台灣與大陸之間,因位於兩岸之間,所以早期兩岸貿易均透過香港來進行。97之後,香港回歸大陸,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為國際金融中心,金融體系與國際市場緊密聯繫,其資金可以自由匯進和匯出本,是主要的特色,其香港也是世界上最自由的貿易通商港口,再加上本身良好的基礎設施和健全的法律制度,因此許多的企業選擇在當地成立公司,搭建國際架構及品牌。不但可以提高公司形象、提升企業的競爭力,還可以開拓國際市場。香港的稅法源自英國的普通法,所以是採用境外所得免稅的慣例。
優點與功能
茲針對公司的優點敘述如下:
1.實質公司的型態
因香港不像是BVI或SAMOA等免稅天堂,一般被認為是紙上公司(PAPER COMPANY),每年並須更換商業登記證與提交周年申報表。。
2.形象清新
為國際知名金融中心,常用於品牌經營與國際授權使用。
3.認證方便
香港有多國外交使館單位派駐,申請國際認證/投資認證均較簡便與迅速。
4.香港參展
在眾多稅務天堂中,唯有香港公司可以在香港當地參展享有優惠。
5.進口報關
貨物需於香港當地進口報關時,需有商業登記證,而香港公司就擁有商業登記證。
設立條件
1.標準註冊資本額為HKD 10,000
2.英文公司名稱(亦可以加註中文)
3.由一間香港公司擔任法定秘書
4.註冊地址
5.最少一位股東/董事的護照影本
6.英文通訊地址
應注意的事項?
(1)公司命名規則:
名稱選擇自由,公司名稱允許含有地區性和行業性質,例如﹕中國、香港、美國、法國、國際… / 學院、協會、集團、控股、實業、投資、基金…等字眼,英文名稱必須以全寫結尾(如:Limited、Group…)
(2)公司經營範圍:
經營範圍無特別限制,在香港任何的的產業均可成為我們的業務範圍,香港有限公司可在港經營任何業務,但非法業務除外。
(3)公司註冊資本額:
註冊資本最低為HKD 10,000,最高無上限,資本額不需到位,但若公司股權進行轉移或變賣,需要繳交股本千分之四的印花稅。
香港稅法源自英國的普通法,所以是採用境外所得免稅的慣例。香港公司的基本稅務為利得稅16.5%,香港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潤才須在香港課稅,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潤則不須在香港繳納利得稅。簡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業務利潤並非來自香港,公司便可於申報香港利得稅時,同時向香港稅局申請“離岸收入”以豁免繳納香港利得稅。
而利潤是否於香港產生或得自香港,是由利潤的性質及產生有關利潤的交易的性質所決定,一般境外免稅原則如下 :
(1) 供應商和客戶均不是香港客商;
(2) 訂單的簽署過程均不在香港發生;
(3) 貨物未在香港發生報關、收發貨等;
(4) 未在香港有實體的辦公室和聘請香港員工;
(5)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經營紀錄等。